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,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自治区财政厅、自治区税务局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征消费税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1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151353489@qq.com,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征消费税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征消费税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附件1: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征消费税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.docx
附件2:关于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征消费税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》)的起草说明.doc
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
2025年8月29日